这里所说的音质系指听音质量,它主要取决于建筑声学和电声学所造成的声学条件。听音质量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加以评判。
1、响度
足够的响度是保证听闻的必要条件。它首次取决于建筑的声学设计,即建筑的造型,空间的平面的分割,以及建筑面的处理。建筑设计应该能够使听众获得尽可能多的有效声能,减少直射声的损失,尽量缩短声音行程,避免有效声被阻挡或被吸收。还可以采用反射面将散失到音场以外的声音充分反射到音场内,以提高响度。
响度需求可参照下表用声压级来作近似判断。
计算声压级和平均噪声水平
建筑物用途
听众所需的计算声压级(dB)
平均噪声水平dB(A)
播音、录音、电视播送室
30~35
旅馆客房
80~85
40~45
讲堂
80~85
40~45
办公室
~80
40~45
走廊、前厅
80~85
50
体育场
90
60~75
大型会场(堂)
85
60
中小型会场(堂)
85
50
剧院,音乐厅
90
40~50
舞厅
90~105
60~75
电影院
85~90
40~50
2、声场均匀度
建筑设计应该使得听音场所在不使用电声手段时就能获得比较均匀的声场分布,特别要消除回、双重声、颤动回声以及聚焦、轰鸣、沿边反射和声影区等建筑声学缺陷。
电声设计应根据音场的空间和平面,正确布置扬声设备;安装时,应利用各种不同型规的扬声设备的不同指向特性,并控制扬声设备的位置、悬点、俯角和它们的功率分配来组织声场,尽量使声场均匀。
校核声场分布的均匀度时应使观众席声场各点的声压级差值不大于6~10dB。
3、清晰度和混响时间
保证足够的清晰度是听闻的必要条件,特别是诸如讲堂、会议室等语言听音场所,清晰度更是首要的评判指标。对于以语言为主的听音场所,清晰度应为85%以上。
清晰度主要取决于建筑物的混响时间越短,则清晰度越高。但是,混响时间过短,会使演员演唱时感到吃力,观从听起来感到声音单调干涩。适当的混响时间可以增强响度,使声音宏亮、圆润。因此,根据建筑功能的不同,选择并实现一定频率下听众认为最佳的混响时间则是建筑声学设计的重课题。